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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师关于开展“文明风采”竞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6/11/02 09:22:50 作者:gs08  访问量:

各系:

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组委〔20164号)和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的通知》(苏文组委〔2016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赛项及内容要求

本届活动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设立49个赛项。

(一)征文演讲类(2项)

征文演讲类包括征文和征文演讲2个项目。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抒发对党、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之情,感悟成长经历中的正能量,表达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和行动。二是深刻理解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表达学生在践行工匠精神过程中的行动、收获和感悟。

要求:各系可围绕上述两方面内容开展征文和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作品报送分为两类:一类是只报送征文稿;另一类是同时报送演讲稿和演讲视频,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

征文、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MP4,大小不超过200M,时间为6-8分钟。

(二)职业规划类(2项)

职业规划类包括“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2个项目。

内容: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成长信心、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素养,及早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学思结合、知行统一。

1.职业生涯设计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文本。

2.创业计划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能力。要求与实际联系紧密,可操作性强,数据科学、准确,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文本。

(三)摄影视频类(2项)

摄影视频类包括摄影和视频2个项目。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围绕“师徒情”和“职场人”,表现师生、师徒之间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等场景中的真情画面,聚焦职场风采。二是展现学生在志愿服务、校园学习生活、企业实践等过程中的成长足迹,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要求:摄影类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

视频类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紧扣主题进行人物刻画、故事演绎、情景再现。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才艺展演类(2项)

才艺展演类包括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2个项目。

内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人文道德素养。鼓励学生多角度展示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兴趣爱好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素养。

要求:舞台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朗诵、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MP4,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画、手工艺品等,非舞台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要求:长、宽、高均不超过1m(字画作品不限尺寸),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刻成光盘寄送。所有非舞台作品均需附创作过程视频(此举为保证原创,需要拍摄关键环节,时长5-10分钟),连同实物作品或作品光盘一同寄送。

三、 作品报送要求及说明

(一)报送要求

各部门于1020日前将参赛作品、工作总结(突出竞赛活动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并附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开展过程的照片)及相关材料报送学工处。

联系人:李雯,邮箱724588931@qq.com,联系电话:66751

(二)说明

1.为鼓励更多的师生参与活动,报送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每位学生不超过2件作品,每位指导教师最多5件作品。以上数量限制均包含参与作品和独立创作作品。

2.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

四、竞赛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每项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就物质奖励。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类、摄影类项目的作者1人;职业规划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职业生涯设计的作者为1人;视频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6人;才艺展演类项目的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超过8人署集体名称),非舞台作品不超过4人。

(二)教师指导奖:指导的学生作品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组织奖:依据各系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质量以及组织过程中的工作成效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获奖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省、市级“文明风采”竞赛。

五、作品报送数量

各系报送的作品数量分配见下表:

序号

赛别

项目

报送数量

承办单位

备注

1

征文演讲类

征文

10

文理系

 

2

征文演讲

3

3

职业规划类

职业生涯设计

10

社服系

4

创业计划

5

6

摄影视频类

摄影

5

电视台

7

视频

1

8

才艺展演类

歌曲

2

艺体系

9

器乐

5

10

武术

3

团委(武协)

11

舞蹈

1

团委(舞协)

12

书法

20

艺体系10
学一系5
学二系5

13

手工艺品

20

学前一系10
学前二系10

14

绘画

15

艺体系5
学一系5
学二系5

  

100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各系、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文明风采”竞赛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组织好初赛。

(二)加大宣传,广泛组织动员。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当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将竞赛活动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与学校社团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等结合起来,达到活动育人、过程育人效果。

(三)积极选拔推荐,按时报送材料。各系要开展竞赛指导教师培训,宣传竞赛的宗旨,解读赛项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深入有效开展竞赛活动,按照指定时间和作品要求选拔优秀作品上报。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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